@中山人!停车收费放大招!按分钟计费?7月1日实施
放大招啦
停车费到底该怎么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网5月25日公布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停车费定价、差异化收费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意见》自2017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日报君仔细研究后发现,今后可以按次、分钟、小时、天、月、年为单位计费……停车费已经成为有车族日常开销的一大部分,动辄一个月成百元,甚至上千元的停车费已经让很多车主叫苦不迭,新规会带来什么呢?赶紧来看看!
大招
001
首选实行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所
根据《意见》的规定,以下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1、依法施划的道路人工或自动停车设施;
2、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及换乘站配套停车设施;
3、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设施;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5、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
这些场所的停车设施由于受到政府指导或定价管理,价格不能随意变动,停车收费也会比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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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差别化收费要善选时段、区域
《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收费,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服务资源利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具体来说,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供需缺口小、矛盾不突出区域可实行低收费。对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服务,实行低收费。
同一区域停车设施,区分停车设施所在位置、停车时段、车辆类型等,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实行差别化收费,并适当扩大路内、路外停车设施之间的收费标准差距,引导车辆更多使用路外停车设施。
对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意见》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
此外,《意见》还特别提出,鼓励对新能源汽车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给予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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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计时办法多样化 合理选择能省钱
《意见》还明确了停车计费方法。提出要按车型或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的差别,合理确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计时办法,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可以按次、分钟、小时、天(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1天)、月、年为单位计费,也可以根据车位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计费。
所以,今后停车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需要,选择最合适的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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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四类情况停车收费可减免
哪些情况停车费可以减免,《意见》也做了详细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延长免费时限,具体延长时限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2、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二)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提供机动车免费停放或者设置免费停放时限。
(三)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不影响公共场所的其他合理公共活动空间、不影响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区可鼓励停车设施采取临时性免费措施,鼓励社会公共(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机动车停放服务。
(四)机动车辆因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被拖曳至指定停车设施的,在查封、扣押期间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指定停车设施收费标准执行,并由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或变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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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不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可投诉
《意见》要求,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各类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机动车进入停车设施时,停车设施应当明确标示或者记录机动车牌号和进入时间,机动车驶离停车设施凭该标示或记录交纳停放服务费,停车设施经营者应当依法提供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
此前日报君盘点了中山商业点停车收费情况:焦点丨假日广场停车涨价遭吐槽!中山逛街哪里停车最便宜?戳这儿
省里出了新规,
中山会怎么做呢?
日报君将继续追踪!
亲们对停车费有何看法,
赶紧留言提建议!
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广州日报、广州参考
编辑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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